我應該付給他嗎,他是做生意的,他現在要用這個錢去做生意,但我認爲這個錢是屬於孩子的,我怎麽辦?
我和前夫協議離婚了,房權歸我,但我佔房子的百分70,孩子佔房權的百分之30,孩子歸男方撫養,沒問我要撫養費,現在男方問我要屬於孩子房全百分之30 的錢是12萬,我應該付給他嗎,他是做生意的,他現在要用這個錢去做生意,但我認爲這個錢是屬於孩子的。我怎麽辦
位律師廻複不能,所謂的百分之三十,實際上是贈與給孩子的.監護人無權処分未成年人的財産.
我和前夫協議離婚了,房權歸我,但我佔房子的百分70,孩子佔房權的百分之30,孩子歸男方撫養,沒問我要撫養費,現在男方問我要屬於孩子房全百分之30 的錢是12萬,我應該付給他嗎,他是做生意的,他現在要用這個錢去做生意,但我認爲這個錢是屬於孩子的。我怎麽辦
位律師廻複不能,所謂的百分之三十,實際上是贈與給孩子的.監護人無權処分未成年人的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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