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我有民事責任嗎,現在他們要告招生辦的人,那麽我會有什麽事嗎?
我是一名學生,我認識一個A君,他專門幫人家賣學位的人,然後我有一個同學主動找我問我認識搞學校的人不。我說認識,然後他拜托我幫他。然後我通過QQ的方式聯系A君,說我有同學要搞學校。然後我朋友付錢給A君,是用滙款的方式的。但是最後A君再上一層的人把錢私去了。其間我的立場是沒有收到任何錢的,而且我衹是作爲一個聯系的人。現在我把私了錢的人的電話和我知道的東西都告訴我同學了。那麽我有民事責任嗎?現在他們要告招生辦的人,那麽我會有什麽事嗎?
位律師廻複個人認爲你不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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