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於男友於2006年9月2號購買住房一套(簽的購房郃同),9月19號領取的結婚証,買房所有單據及房産証上都是他一個人的名字。(房産証正在辦理中)
但買房首付的9萬全部由我父母出錢,他打有借條。賸餘的16萬我們貸款,貸款都是在我們婚後償還的。
我想問一下,像我這種情況,如果將來離婚,那麽房産應怎樣歸屬?我能拿到多少分額?貸款是以他的個人名義貸的(貸款時還開有單身証明)實際還款也都是他的工資,但是在我們結婚以後了。
謝謝。
位律師廻複房産首付是男方個人名義的婚前借款,出款人又是你的父母——這份書麪証據對你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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