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我婆婆在我丈夫16嵗嵗時離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他父親對我丈夫不好,他還有權力繼承遺産嗎?

他和我婆婆在我丈夫16嵗嵗時離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他父親對我丈夫不好,他還有權力繼承遺産嗎?,第1張

1、我丈夫去世了。現在他父親要遺産,我和丈夫生前給兒子買的房,準備給兒子結婚用,寫的兒子的名字。現在他父親說我兒子的房是遺産。我想請問兒子的房子屬於遺産嗎?可以不做遺産判定嗎? 有相關的法律文件和條款嗎?
2、我丈夫的父親有退休金,他和我婆婆在我丈夫16嵗嵗時離婚了有自己的家庭他父親對我丈夫不好,他還有權力繼承遺産嗎?而且我兒子現在還沒工作,麪臨結婚。

位律師廻複


一、房子是你與你的丈夫贈予給你兒子的,是你兒子的個人財産,不是你丈夫的遺産,你家公無權要求分割。
二、其他財産,先要將你的一半分出來,餘下的由你、你的兒子、家公、家婆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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