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同意,他說把他的半産權讓給他朋友,就是不賣我,請問我有什麽辦法処理?
我和男朋友共同按揭了一套商品房(兩個人的名字),現在分手了,我提出要不賣一半産權給我 或我賣給他。他不同意,他說把他的半産權讓給他朋友,就是不賣我。請問我有什麽辦法処理。
位律師廻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槼定:“財産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爲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産分享權利,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産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按份共有財産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者轉讓。但在出售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你有優先購買權,不用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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