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想請問有什麽好的解決辦法沒有,現在已經開始辦房産証了,還不知道應該怎麽辦?
父母把他們原來的房子改建了.現在要重新辦房産証.他們衹有我一個女兒,想現在就寫我一個人的名字,但是我已經結婚,跟老公感情不好,他們又不想到時候做爲婚後財産被我老公分走一半,所以想請問有什麽好的解決辦法沒有!現在已經開始辦房産証了,還不知道應該怎麽辦,所以很急!我老公在外地近期不會廻來,那這件事情應該讓他知道好還是不知道好呢
位律師廻複由你父母與你寫一個贈與協議(特別寫明房子是贈與你個人所有),再到公証処辦理公証手續,這樣就不會有什麽後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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