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精神損失賠償金,最終能有多少賠償金,4、至今爲至,肇事司機仍未被拘畱,是不是應該被拘畱?
11月25日,我小外甥發生車禍,12月4日交警隊出《責任認定書》,肇事司機在事故中負全責。因肇事方態度極其不積極,雙方未達成協議,12月10日交警隊將此案移交到檢察院。我想諮詢如下問題:
1、交警隊將此案移交檢察院,是追究肇事方的民事及刑事責任嗎?還是其中一項責任?如果是衹追究其中一責任,我方是不是也要曏法院提起訴訟?
2、檢察院、法院的辦案期限是多長時間?
3、小外甥的死亡賠償金和喪葬費共計79292.5元,法院會判給我方多少賠償金?有沒有精神損失賠償金?最終能有多少賠償金?
4、至今爲至,肇事司機仍未被拘畱,是不是應該被拘畱?
建議聘請律師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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