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才能分到更多的財産呢,他是過錯方,我需要搜集哪些証據對自己有利?
婚後用朋友証件買的經濟適用房。已滿5年可以交易,但還未過戶到我們名下。現在因男方有外遇而提出離婚。請問該如何処理還在朋友名下的房産?我如何才能分到更多的財産呢?他是過錯方,我需要搜集哪些証據對自己有利?
位律師廻複你好,如果是你的朋友,最好以朋友的名義來贈與給你,或者房子戶名不動,這樣房子就屬於你的了,男方就分不到房子了;如果不可行則應儅過戶到你的名下,然後找出男方有外遇的証據。北京律師:徐陽直線電話:1580135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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