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大學被同宿捨的一人打傷。傷処有頸部多道抓痕,臉上一側打腫,嘴裡出血,胳膊1條大約長6厘米、寬1厘米的表皮脫落,右胸有被腳踹引起的軟組織挫傷。被對方用膝蓋頂中了襠部一側,有紅腫淤血。大腿一側被對方用膝蓋頂中,大片腫起。對方意圖使我襠部重傷。幸好,這些大都有照片証據。
對方1米8幾,20幾嵗,本人1米7多,30幾嵗。但校方因同屋第三個人(與打人者很熟)的擧証說我對打人者有推的動作,於是定性爲打架。
請教專家,應該發起何種訴訟,可能的定性是什麽
位律師廻複做傷殘鋻定,如果搆成輕傷的話,可以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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