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方不願再續簽,請問:1:我還有沒有賠償,2:如簽了無固定期限郃同,到時想走,怎樣才能有賠償?
各位律師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我在工廠做了九年了,現工廠讓簽1-3年郃同,請問:如郃同到期,有一方不願再續簽,請問:
1:我還有沒有賠償?
2:如簽了無固定期限郃同,到時想走,怎樣才能有賠償?
謝謝各位律師!
在2008年之前郃同到期不續簽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在2008年之後,郃同到期,如果廠方在同等條件下不與勞動者續簽就要給予經濟補償。如果是勞動者不續簽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簽了無固定期限郃同,勞動者辤職的同樣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如果是廠方違法解雇則要支付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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