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因爲他賭博賭的太很了我想辦理離婚,買房時我還出資了三萬元,離婚時我們應該如何分割呢?
我和他是在購房前領的結婚証,現在因爲他賭博賭的太很了我想辦理離婚,買房時我還出資了三萬元,離婚時我們應該如何分割呢?我衹想要廻我的三萬元就可以了,可是他現在給不了,我該怎麽辦,我怕離後他不給我。謝謝您百忙之中的解答。
位律師廻複先要看房産証上的所有人姓名,若你有名字,則你應有一半,如沒有,則看結婚証的時間和房産証的時間,以証明是在婚姻持續期間買的房子,婚後所買的房子也可認定爲共同財産,因此你也有一半,你一半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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