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長時間說不要就不要了,法院會給我妹妹個說法嗎,我們應不應該請律師呢?
他們不是沒有感情基礎,他們戀愛一年多,後來絕定結婚了,可是我妹妹結婚不長時間,男方就提出離婚,男方也說不出什麽理由就不要我妹妹了,我妹妹也沒第三者,也不犯什麽毛病,身躰也健康,也說不上感情破裂呀,結婚時候房子是男方買的,可是房子裡麪的東西是我妹妹家賠送的,那財産怎麽分割呢。
還有我妹妹能得到什麽賠償嗎?結婚不長時間說不要就不要了,法院會給我妹妹個說法嗎?我們應不應該請律師呢?
婚前財産歸各所有。如果離婚,有睏難一方有權要求對方予以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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