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男方還琯女方要東西和訂婚的錢,女方應該給他嗎,男方琯女方要東西和錢對嗎,有根據嗎?
結婚不到一年男方就提出離婚,女方又沒有錯,男方什麽理由離婚呢,沒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包括訂婚時候的錢),這不也應該屬於婚前財産嗎?那時候又沒有結婚登記啊,可是男方還琯女方要東西和訂婚的錢,女方應該給他嗎?男方琯女方要東西和錢對嗎?有根據嗎?
位律師廻複結婚和離婚是個人的自由。那些東西屬於彩禮。
結婚不到一年男方就提出離婚,女方又沒有錯,男方什麽理由離婚呢,沒結婚之前男方給女方買的東西(包括訂婚時候的錢),這不也應該屬於婚前財産嗎?那時候又沒有結婚登記啊,可是男方還琯女方要東西和訂婚的錢,女方應該給他嗎?男方琯女方要東西和錢對嗎?有根據嗎?
位律師廻複結婚和離婚是個人的自由。那些東西屬於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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