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然看不到他們在一起,但是沒有証人証明他同居,我告他重婚能行嗎?
尊敬的律師你好!
丈夫他破壞了我一家的兩個家庭,他欺騙我和女兒多年,被著我與弟媳婦鬼混,07年春節期間被弟弟發現後,弟弟領著姪子廻了老家,丈夫他至今不廻家,他在魚船上工作收入每年三萬多元,這一年多他和弟媳婦在一起,我和女兒衹有約十萬元的房子,我們是在外打工01年買的舊房,現在我靠打工供養女兒上學,我想買房子時房証寫的是他的名字我不能賣,如果我廻老家把房子出租時,房証在我手上他有權利收廻嗎?我和弟弟都限入睏境,弟弟讓我起訴他重婚,請問律師他在離我20多公裡的村,我雖然看不到他們在一起,但是沒有証人証明他同居,我告他重婚能行嗎?謝謝!
起訴離婚,要求分隔共同財産,如果有証據証明對方有過錯,你可以多分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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