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這個義務跟他一起供嗎,那財産分配上怎麽分?
律師您好: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現在還沒有結婚,定婚也沒有,但是男朋友現在想讓我跟他一起供以他爸媽的名義購的房,理由是那房子是給我們結婚用的(但婚後他爸媽跟我們一起住),我有這個義務跟他一起供嗎?那財産分配上怎麽分?如果我供下去的話,要辦什麽手續才能維護我的利益!
你沒有供房的義務。但你這種情況可以在供房以前簽訂一個附條件的協議,即在你們結婚以後,該房應過戶在你們夫妻的名下,成爲你們的共有財産。如果不結婚,男友父母應該返還你供房支付的價款及利息。
律師您好:
我的情況是這樣的:我現在還沒有結婚,定婚也沒有,但是男朋友現在想讓我跟他一起供以他爸媽的名義購的房,理由是那房子是給我們結婚用的(但婚後他爸媽跟我們一起住),我有這個義務跟他一起供嗎?那財産分配上怎麽分?如果我供下去的話,要辦什麽手續才能維護我的利益!
你沒有供房的義務。但你這種情況可以在供房以前簽訂一個附條件的協議,即在你們結婚以後,該房應過戶在你們夫妻的名下,成爲你們的共有財産。如果不結婚,男友父母應該返還你供房支付的價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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