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一部車和一幢新房子),但是我們婚前根本沒有進行婚前財産公証,這在離婚時該怎麽辦?
可以離婚嗎?我工作很忙,所以廻家很晚。同時她又是一個很神經質的女人,曾經自殺過。我們結婚6年了也沒有孩子,主要是因爲她流過産所以一直沒有敢要。等我們想要孩子的時候她又患了甲亢,所以更沒有要。現在她提出要離婚,不想過穩定的生活了,要去北京開始一份她真正喜歡的工作。她一直不喜歡她爸媽給她安排的現在的工作。她現在提出離婚我該怎麽辦?如果離婚,財産如何分割?我在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我賣了婚前買的房子,換了一部車和一幢新房子),但是我們婚前根本沒有進行婚前財産公証,這在離婚時該怎麽辦?希望給予指導。謝謝!
位律師廻複一切事實都需要証據來証實。如果你有充分証據証明你所述的事實,應該就你的婚前房産所賣價款先分割出來歸你個人,然後再依法分割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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