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1,這算不算我們共同的財産,2,結婚儅天所收的禮金是不是共同財産,財産該怎樣分割?
大律師你好;我和丈夫共同生活了5年,因爲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結婚以後一直居住的房屋是他父母給的,問:1。這算不算我們共同的財産,2。結婚儅天所收的禮金是不是共同財産,財産該怎樣分割?
位律師廻複房子到底是不是共有財産必須要區分是婚前給的,還是婚後給的;以及你所說的給是什麽意思,是給你住還是已經過戶到你們名下?所收禮金也要區分是你們朋友送的,還是父母親朋送的。是送給你們還是送給父母的。因爲有些禮是父母送出去了的,別人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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