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我們這種的有沒有繼承的說法,我們現在住的房子(大概十多個平方)按照公房標準繳費該是多少?
首先感謝各位律師爲我解答疑問!我父親生前在單位是有住房的,在90年代的時候他和其他職工一樣是集了資的,房子拆了,他是單位職工,單位應該解決他的住房問題。我們現在住的這個辦公室也是單位所屬,其他的職工現在都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不要房子的職工也是 拿了住房補助的。“房子如拆遷無條件搬出去”我無法接受,請問如房子再次拆遷我和我繼母有沒有權利購買或集資單位的低價房?象我們這種的有沒有繼承的說法?我們現在住的房子(大概十多個平方)按照公房標準繳費該是多少?謝謝各位爲我解答,謝謝了!
位律師廻複建議通過協商方式來解決.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