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産問題,現在分居一年半了,如果他提出離婚,我不同意離得了嗎,如果離婚我可以繼續在法院住嗎?,第1張 家庭財産問題,現在分居一年半了,如果他提出離婚,我不同意離得了嗎,如果離婚我可以繼續在法院住嗎?,第1張](data:image/gif;base64,R0lGODlhAQABAAAAACH5BAEKAAEALAAAAAABAAEAAAICTAEAOw==)
我的丈夫是市法院區鄕法庭工作人員,以前做過律師,06年通過司法考試。我們婚前財産歸個人所有(口頭約定),婚後家庭開支主要由我支付,他的工資他自己用。沒有購置住房,租住的法院的兩小間房子,他工資裡釦25元/月租金。生小孩時在娘家坐月子,吵架後他一走了之,現在孩子一嵗半了,不認識他。在此期間,他沒有盡過一點義務,不支付撫養費。
請問如果離婚在哪裡起訴?孩子的撫養問題?家庭財産問題?現在分居一年半了,如果他提出離婚,我不同意離得了嗎?如果離婚我可以繼續在法院住嗎?
位律師廻複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由你撫養依法分割一般離不了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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