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現在有人說我也有問題,我想知道我的問題是什麽,需要負什麽樣的法律責任,我該怎麽做?
各位律師:
我想問我在一個公司做過副縂但早在半年前就離開了。現在公司被定義成詐騙。我有什麽法律責任?我離開公司之前把所有的獎金,公司給我的車都上交了。我也不知道他的郃同是偽造的,還有一些出口記錄單。我跟顧客看到的是一樣的。就是覺得公司好象不正常我才走的。但現在有人說我也有問題,我想知道我的問題是什麽?需要負什麽樣的法律責任。我該怎麽做?
建議你找律師,另外可以登錄我的網站,我的文章集資詐騙罪的學理與實務研究是辦理該類案件的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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