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簽字也在付房貸,請問這屬於我們夫妻共同財産嗎,如果我們離婚了,我能分到房子嗎?
各位律師:
我先生在我們辦理結婚証之前買了一套商品房,首付基本是他付的,我衹付了一點點,房子郃同寫的是我先生一個人的名字。但在辦理按揭貸款時拿的是我們倆的結婚証一起辦理的,個人所有欄均是他一個人的名字,我也有簽字也在付房貸。請問這屬於我們夫妻共同財産嗎?如果我們離婚了,我能分到房子嗎?
房屋是男方所有的,婚後還款的部分你可以主張一半的補償.
各位律師:
我先生在我們辦理結婚証之前買了一套商品房,首付基本是他付的,我衹付了一點點,房子郃同寫的是我先生一個人的名字。但在辦理按揭貸款時拿的是我們倆的結婚証一起辦理的,個人所有欄均是他一個人的名字,我也有簽字也在付房貸。請問這屬於我們夫妻共同財産嗎?如果我們離婚了,我能分到房子嗎?
房屋是男方所有的,婚後還款的部分你可以主張一半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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