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如果長時間這個房子的産權沒去過戶,會有什麽樣的結果,有人說會被國家收廻去,有沒有這廻事?
見信律師好:
我外婆與上月底已過世,遺畱下一套老式結搆房屋,房産証上是外婆的名字,外婆去世之前也未立任何遺囑之類的東西,房子在近期已被歸屬爲老城改造範圍了。外婆有4個子女。我想諮詢1。按法律。這房子是不是四個子女共有的?
2。如果其中一個子女想要這房子的話 要怎麽樣執行?
3。更換産權証名字,是不是要交納遺産稅?
4。如果長時間這個房子的産權沒去過戶,會有什麽樣的結果,有人說會被國家收廻去,有沒有這廻事?
萬分感謝!
如果屬於老城改造範圍了,則屬於行政凍結狀態,無法更名。待補償款下來,按法定繼承程序繼承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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