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徐某),我(袁某)我們已經同居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退禮金嗎?

他(徐某),我(袁某)我們已經同居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退禮金嗎?,第1張

各位律師:
你好!我想問一下,我沒有結婚証,我想離婚可以上法庭嗎? 
他(徐某),我(袁某)我們已經同居了,在這樣的情況下還要退禮金嗎

位律師廻複

你們屬於同居關系,不屬於婚姻關系,就不需要走離婚程序。禮金屬於一種附條件贈與,既然沒有結婚,需要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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