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公証処公証,請問公証有法律傚益嗎,要是沒有,請問有別的辦法嗎?
各位律師:
甲方因城中村改造分配一套房子,因無錢買,想賣給乙方,因房産暫時衹能寫甲方的名字,以後在過戶,這樣的情況爲了避免以後有糾紛(甲方反悔),想去公証処公証,請問公証有法律傚益嗎?要是沒有,請問有別的辦法嗎?
如果這樣的房子可以轉讓,那麽公証衹能証明乙交了多少錢給甲.最好完成過戶.
各位律師:
甲方因城中村改造分配一套房子,因無錢買,想賣給乙方,因房産暫時衹能寫甲方的名字,以後在過戶,這樣的情況爲了避免以後有糾紛(甲方反悔),想去公証処公証,請問公証有法律傚益嗎?要是沒有,請問有別的辦法嗎?
如果這樣的房子可以轉讓,那麽公証衹能証明乙交了多少錢給甲.最好完成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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