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前他沒說過人不在那7天後就租給別人,現在我想通過法律來維護我的權益我想知道我現在應該先怎麽辦?
各位律師:
我與1月11日租了一間宿捨,但是衹住了一晚,後因有朋友借住所以就不想租那裡了,給房東打了電話想退廻一部分租房款,但是房東說不給退。後來我說那我就不退了,但我人不一定在那住,那個牀位我畱著不可以租給別人,因爲那是我租的一個月。房東說如果7天沒人住的話他就租給別人。入住前他沒說過人不在那7天後就租給別人,現在我想通過法律來維護我的權益我想知道我現在應該先怎麽辦。謝謝!
如無你可以轉租的約定,你不得轉租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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