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說要我賠償一部分,我覺得挺冤枉,現在請問律師們,我這樣的処境該怎麽做,我要承擔責任麽?
我帶女兒在美容院做臉,廻到家後接到美容院女工打來的電話,說我女兒在美容院裡拾到了一枚戒指,店裡工作的兩個女工也戴著玩了一會(事後說以爲是假的戒指)。我嚇得把女兒的口袋都檢查了一遍,沒有,問女兒第一遍說沒有帶出來,在美容牀上:第二遍說帶出來了在肯德基點餐台上:來到肯德基實地問第三遍說在我們喫雞翅的餐台上:最後失主自己拉著我的女兒又問了一遍,還是說在喫東西的餐台上,女兒嚇的哭了。於是叫來老公把女兒送廻了家。之後,我賠失主在美容院和肯德基之間尋找。美容院的老板娘叫我先廻家之後,我心裡挺難受,覺得女兒撿到別人的東西特別害怕別人誤會,最重要的是我根本沒有注意看女兒的手中有無東西,感覺我給女兒冰淇淋的時候她手上根本沒有。我也不知道對失主說些什麽抱歉的話。廻家後接到美容院老板的電話說要我又過去,失主說要我賠償一部分,我覺得挺冤枉。現在請問律師們,我這樣的処境該怎麽做?我要承擔責任麽?
位律師廻複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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