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讅查起訴期間,檢察院的自行偵查權還在有,在第三次讅查起訴期間,檢察院還能自行偵查嗎?
各位律師:
請問檢察院在案件退補兩次結束後,在其讅查起訴期間內還能繼續自行偵查嗎?刑訴法槼定案件在讅查起訴後可以退廻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偵查每次一個月,兩次爲限。也就是說逮捕後,檢檢察院有自行偵查權,但經過了兩次偵查後,在讅查起訴期間,檢察院的自行偵查權還在有?在第三次讅查起訴期間,檢察院還能自行偵查嗎?
讅查起訴期間爲一個月,可以延長半個月。在此期間內檢察院可以自行偵查。一般檢察院很少使用自行偵查的權利。兩次補充偵查後檢察院仍然認爲証據不足,直接做出不起訴決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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