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律師還想諮詢下,如果婚姻存續其間共同財産一人爲所有權人,要過戶要配偶簽名同意嗎?
一對夫妻,一人A因年老臥病在牀2年多,無法說話,是否可以認定無或限制行爲能力人(需要走法律程序認定嗎?)
有一套所有權住房另一人B一人爲所有權人,若要出售是否需要得到A的同意或可以作爲財産代琯人代理其同意?戶口是否一定要有掛靠処?
若A死亡,是否一半作爲遺産?
若要過戶,是否要所有繼承人一起去作遺産公証才能去房産交易中心過戶?謝謝律師
還想諮詢下,如果婚姻存續其間共同財産一人爲所有權人,要過戶要配偶簽名同意嗎?
可以認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如果作爲遺産処理的話需要所有繼承人到公証処辦理公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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