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撫養費,我就想諮詢一下童律師:我是不是要賠償他這些錢,如果上法院起訴我應該怎麽擬寫訴訟書?
結婚十一年了,男方很少給錢,工資多不我也不清楚,長年在外打工。
婚後4年,我在家帶小孩,家裡開支都是靠我爸媽給,自己也乾點手工活。
婚後第5年後,小孩上幼兒園,我就出外打工,整年在外,男方沒有說兩人在一起乾活,他琯他的,我琯我的。所以我覺的這樣過著沒意思。
在婚後第7年,我就提出離婚被男方拒絕。
在婚後第10年,我寫了離婚協議書,要求男方簽字,他卻要求我賠償他十年的精神損失費5萬元,小孩撫養費。
我就想諮詢一下童律師:我是不是要賠償他這些錢,如果上法院起訴我應該怎麽擬寫訴訟書?
盼廻複!
此致
敬禮!
你不需賠他錢。如起訴,建議聘請律師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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