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判孩子的撫養權,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麽辦,一定要帶小孩在身邊才算盡到義務嗎?
因性格不郃,和前妻協議離婚。我淨身出戶,財産和房子全給了她,小孩由我撫養。
至今二年,前妻未付過一分錢撫養費。
因諸多原因,我在外工作,小孩沒帶在身邊。小孩一直由我父母照顧和讀書。
現今,我重組家庭。考慮到經濟和工作尚不穩定,沒把小孩接出來和我們一起生活。
但前妻打電話威脇我:如果不把小孩帶在身邊讀書,就去婦聯告我,說我沒盡到義務和責任。就到我愛人單位閙。就到法院告我,改判孩子的撫養權。
請問各位律師,像這種情況下我應該怎麽辦?一定要帶小孩在身邊才算盡到義務嗎?
建議你們協商解決,雙方都要關注小孩的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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