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沒必要離婚,可以理解爲40年的非法同居,雙方簽訂自願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可以嗎?

就沒必要離婚,可以理解爲40年的非法同居,雙方簽訂自願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可以嗎?,第1張

你好,王建峰律師:
謝謝您的解答,但以我的理解,既然沒有打結婚証,就沒必要離婚可以理解爲40年的非法同居雙方簽訂自願解除非法同居關系,可以嗎?

位律師廻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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