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想問,如果簽了附加協議後我在五年內走了,需要賠償5萬元嗎,如果企業控訴我,我能勝訴嗎?
你好,蔣鼕律師:
您好:
我與公司已簽訂5年的勞動郃同,已工作3個多月,之前應聘大學生村官的事被老板知道了,不過沒成功,老板知道我有跳槽的思想,今天召集股東開會,對我說,如果想繼續做下去,必須簽訂附加協議,內容是這樣的:在這五年之內不允許跳槽,否則賠償人民幣5萬元,大概是爲了賠償公司培養我的費用,其實我們是機械加工企業,沒有技術含量也稱不上培養了,畢竟現在金融危機工作不好找,我也不想走,所以我想問,如果簽了附加協議後我在五年內走了,需要賠償5萬元嗎?如果企業控訴我,我能勝訴嗎?謝謝!
這個協議簽了也不用賠償五萬元。僅供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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