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輪從我右小腿上壓過,導致右小腿和右腳關節三処骨折,請問我可以得到哪些賠?
各位律師:
我是江西萍鄕某私立學校一老師,2009年3月23日早上站在學校操場上,身後的校車裝好學生準備柺彎,在校車柺彎的時候校車撞到了我,車輪從我右小腿上壓過。導致右小腿和右腳關節三処骨折,請問我可以得到哪些賠
毉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儅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複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複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儅予以賠償。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