儅時各出五萬,房産証寫的是我的名字,現在房子價值二十萬,他們離婚時怎樣分,房産增值部分怎樣分?
各位律師:
我女兒結婚後,我與男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一房,儅時各出五萬,房産証寫的是我的名字。現在房子價值二十萬,他們離婚時怎樣分,房産增值部分怎樣分。謝謝!
第
一、你女兒離婚的時候無權分割房子,因爲房子是登記在你的名下,不屬於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産第
二、你女兒離婚的時候如果你們想分割房子的話,雙方共有,增值部分也是共有,平均分割
各位律師:
我女兒結婚後,我與男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一房,儅時各出五萬,房産証寫的是我的名字。現在房子價值二十萬,他們離婚時怎樣分,房産增值部分怎樣分。謝謝!
第
一、你女兒離婚的時候無權分割房子,因爲房子是登記在你的名下,不屬於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産第
二、你女兒離婚的時候如果你們想分割房子的話,雙方共有,增值部分也是共有,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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