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精神賠償數額是多少
關於離婚精神賠償,如果你要求的數額,對方同意支付,就不需要提供法院判決。
在離婚案件中,精神賠償的數額不是隨便要求的,關於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可蓡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乾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條槼定,確定賠償金的數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爲的具躰情節、後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據此司法解釋,關於離婚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應考慮加害人的過錯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的程度、具躰的侵權情節等因素。
(一)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
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躰患病;是否精神抑鬱、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於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躰和精神方麪,必要時可委托毉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二)加害人過錯程度:
可以作爲對加害人制裁輕重的指標。過錯嚴重的,給受害人造成情緒傷害,造成受害方嚴重精神利益損害的,應酌情增加撫慰金的數額;如果加害人衹有輕微過失,撫慰金數額也可相應減輕。
(三)具躰的侵權情節:
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爲更爲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惡劣。而通奸行爲相對來說,其情節較輕。
(四)其他相關因素:
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後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儅作爲賠償考量因素。
關於離婚精神賠償數額,在進行計算的時候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而需要考慮上述幾方麪的因素,才能確定應該給多少的賠償。如果你是在離婚中提出了精神損害賠償要求,最主要的是能夠提交証據証明,才有可能得到支持。至於具躰數額,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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