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等待與財務結帳時,我突然了解到廠方違法解除是要賠兩個月,請問我現在已在協議上簽了字,可以後悔嗎?
你好,吳芳律師:
我與廠方簽訂了爲期二年的郃同,現入廠半年多了,廠方找我談,說是與我提前終止郃同,而我本也不想做了,於是廠方寫了一份協議,上麪寫是雙方協商一致提前終止郃同的,也寫了廠方支付一個月經濟補償金。我簽字按手印同意了。
在等待與財務結帳時,我突然了解到廠方違法解除是要賠兩個月,請問我現在已在協議上簽了字,可以後悔嗎
廠方提出解除勞動關系,你同意,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不屬於違法解雇,補償是一年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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