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書珍律師:我開車在路上,狗主人拿著4800元的發票和2000元的精神損失費將我告上了法院?

曹書珍律師:我開車在路上,狗主人拿著4800元的發票和2000元的精神損失費將我告上了法院?,第1張

你好,曹書珍律師:
我開車在路上,與一條無証狗發生相撞,經交警調解,我負事故損失的百分之六十,狗主人負損失的百分之四十,一個多月後,狗主人拿著4800元的發票和2000元的精神損失費將我告上了法院,發票上除了第一次看的與我車相撞有關外,另外的發票是看狗瘟的,這種情況,我應該咋辦!我的車子保險齊全。

位律師廻複

你好與交通事故無關的損失你不需要賠償對於損失可曏保險公司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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