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這個補助金的基數是按工傷發生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還是離職前十二個平均工資爲計算基數呢?
你好,鄒良城律師:
我廠一員工去年工傷被評爲十級,現離職要求賠償工傷殘級補助金。請問支付這個補助金的基數是按工傷發生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還是離職前十二個平均工資爲計算基數呢?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槼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0條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