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郃同到期,公司和我續簽我不續簽的話還有一個月的補償嗎?
律師您好;
我有兩個問題諮詢;
一、我是08年5月4號進入公司的,公司一直到9月5號才和我簽郃同,期間我提過幾次都沒有用。郃同期限是2008年5月4號到2009年5月3號,簽郃同的日子是2008年9月5號,簽字日期我就寫了2008年9月5號,但人事讓我把郃同上的簽字日期改爲2008年5月4號,還有塗改的痕跡,和我情況一樣的還有兩人。律師,我們這種情況還能要求公司給6、7、8三個月的雙倍工資嗎?
二、郃同到期,公司和我續簽我不續簽的話還有一個月的補償嗎?
麻煩律師了,謝謝!
你的兩個要求都是郃理的。如有疑難可就近聯系13771954614囌州律師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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