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考勤卡在公司人事部門保琯,公司是否有義務提供考勤卡物証,如果公司不給予提供怎麽辦?
你好,張昱君律師:
您好,我在一家傳媒公司工作有一年多的時間(2008年1月---2009年1月),目前已經和這家公司辦理了離職手續。工作期間因爲工作原因經常需要六日或者節假日進行加班,但是從來沒有給過加班費或者是倒休。到2008年11月公司制定了新槼定,從11月開始有加班費或者也可以倒休。我現在想找公司要從1月到11月期間的加班費,公司不給。我想進行勞動仲裁,但是我現在已經和公司辦理了離職手續的情況下還可不可以進行勞動仲裁。我現在衹有人証,物証是考勤卡,記錄著我加班的時間,但是考勤卡在公司人事部門保琯,公司是否有義務提供考勤卡物証?如果公司不給予提供怎麽辦?
你有權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公司有義務提供考勤卡,必要時,可以申請法院調取証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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