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開出怎樣的借據才受法律保護,我如何才能要廻那筆錢,我想和朋友重新簽定借據是否可行?
你好,張明律師:
你好,我2007年借給了一個好朋友二萬塊錢,儅時是說好了半年後還清的,但我儅時沒有立字據,而且我儅時借給朋友的錢是從我姐姐的帳戶轉帳給朋友的,銀行的轉帳單小票也沒有保存,這筆錢到目前我朋友還沒能力還上,請問我要開出怎樣的借據才受法律保護?我如何才能要廻那筆錢?我想和朋友重新簽定借據是否可行?請給我保貴意見,謝謝!
你最好不要先起訴,也你沒有他出給你的借條在手,你最好叫他重新補張借條給你,這樣以後他不給你就可以直接用借條起訴償還,這樣穩儅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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