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不允許,那麽有什麽辦法使這兩個零出資的人成爲股東或是可以分紅?
律師,你好!
四個人成立一個公司,一個以專利技術出資100萬?第二個人以貨幣出資100萬,實物出資40萬,另外兩個人可以零出資作爲股東嗎?(因爲每個人都佔有一小部分股份),這項決議經過了發起人的一致同意!如果法律允許的話?公司章程中的股東出資一項中應該怎麽寫啊?如果法律不允許,那麽有什麽辦法使這兩個零出資的人成爲股東或是可以分紅?
謝謝您
那不是很簡單,把出資額分給他們一部分就行了,同時在做一份備忘錄儅事人自己畱存,載明實際的出資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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