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突然拿出了一分遺書,說該房是她和女兒的,各得二分之一,老婆沒有份的?
各位律師:
兒子死後,畱下一套房子。家中有母親,老婆。女兒。經大家協商,寫了一分協議,各得三分之一。過了兩個月,母親突然拿出了一分遺書,說該房是她和女兒的,各得二分之一,老婆沒有份的,請問是該遺書爲準還是協議爲準。
有公証遺囑的以公証爲準沒有的以最後所立遺囑爲準
各位律師:
兒子死後,畱下一套房子。家中有母親,老婆。女兒。經大家協商,寫了一分協議,各得三分之一。過了兩個月,母親突然拿出了一分遺書,說該房是她和女兒的,各得二分之一,老婆沒有份的,請問是該遺書爲準還是協議爲準。
有公証遺囑的以公証爲準沒有的以最後所立遺囑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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