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份我在工作時間開汽車和一輛電動車發生交通意外了,造成電動車人受傷,但是什麽那個人已經沒事出院了。交警那裡責任書都出來了,結果是同等責任。由於賠償方麪協商不成功,現在電動車人去法院上訴,告保險公司和我老板和我,我想問的重點就是。賠償方麪是誰賠償的,我要賠償嗎。老板現在叫我說不是在他那裡打工,現在快到上庭調解了。我該怎麽辦。保險公司賠後。乘下的是我老板負付嗎?還是我付的,希望律師們幫幫我,我該如何做呢!謝謝律師哥哥幫幫我。
位律師廻複不要聽老板的,老板讓你說的衹是撇清老板自己的責任,如果車輛有交強險對方損失也不大的情況下,交強險基本就夠賠償的了。你要強調自己的職務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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