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交警判了同等責任,我算不算是重大過失,如果老板賠償了老板有權力追我賠償嗎?
2008年11月份我在工作時間開汽車和一輛電動車發生交通意外了,造成電動車人受傷,但是什麽那個人已經沒事出院了。交警那裡責任書都出來了,結果是同等責任。賠償方麪協商不成功,現在電動車人去法院上訴,告保險公司和我老板和我,我想問的重點就是。賠償方麪是誰賠償的,我要賠償嗎。老板現在叫我說不是在他那裡打工,現在快到上庭調解了。我該怎麽辦。保險公司賠後。乘下的是我老板負付嗎?還是我付的,希望律師們幫幫我,我該如何做呢!如果交強險賠不完,乘下的是我老板賠還是我賠的,這點最重要了,還有我是橫過實線馬路過去對麪進入路口(已經進去了)時發生碰撞的。電動車人是反方曏行使的。所以交警判了同等責任。我算不算是重大過失。如果老板賠償了老板有權力追我賠償嗎?
位律師廻複如果你是履行工作職責造成的,則由老板承擔,否則你與你老板承擔連帶責任,你老板賠償可以要求你承擔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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