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威脇她和他結婚,圖片已從朋友的手機裡刪除無法找廻,請問她該怎麽起訴他,如何收集証據?
各位律師:
我的朋友離異後,受到有婦之夫的窮追,她被男方誘惑發生了性行爲,而男方有預謀拍下了照片,現在男方把這些照片發送給她的朋友,以此威脇她和他結婚。圖片已從朋友的手機裡刪除無法找廻,請問她該怎麽起訴他,如何收集証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傚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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