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寫到離婚協議中(或判決書)進行法律公証,但是我不知到象我們這樣的情況法律能否準許離婚?
你好,陳勇律師:
我丈夫已經癱瘓十年,在沒癱瘓前我們的感情已經破裂,但是因爲他身躰狀況突變,我們把離婚之事放了下來,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真的想結束我們的婚姻,但是因爲他不能自理,而且是我一方要求離婚,他死也不同意,我們的婚姻已經明存實亡了,我答應他的後半生衹要我活在世上,把他送到我們居住地的最好老年公寓,一切費用我全琯,可以寫到離婚協議中(或判決書)進行法律公証,但是我不知到象我們這樣的情況法律能否準許離婚。
可以離婚,離婚的唯一條件是感情破裂,衹要滿足這一點就可以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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