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我和我老公是2005年結婚的,如果我們離婚?
各位律師:
我和我老公是2005年結婚的,結婚不久,我懷了小孩,但是因喫了避孕葯,把小孩打掉了,後來在2007年好不容易生了一個小孩,小孩3嵗了,現在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好,如果我們離婚,之前打掉那個小孩能不能做爲爭取現在小孩的撫養權的法律依據。
不是法律依據。
各位律師:
我和我老公是2005年結婚的,結婚不久,我懷了小孩,但是因喫了避孕葯,把小孩打掉了,後來在2007年好不容易生了一個小孩,小孩3嵗了,現在我和我老公感情不好,如果我們離婚,之前打掉那個小孩能不能做爲爭取現在小孩的撫養權的法律依據。
不是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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