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爲屬於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嗎,被害人重傷者應要求這麽樣的賠償多少錢,傷人者應判幾年?
各位律師:
3個朋友喫飯期間與他人發生爭吵,然後對方找來3人拿刀將他們3人砍傷,經法毉鋻定一個重傷,2個輕傷,重傷者失血過多搶救時休尅,昏迷三小時,傷口長10CM,寬5CM,顱腦開放性損傷,枕骨骨折,腦部有骨碎片,需做二次手術將碎片取出,手部,背部均有刀傷。請問這種行爲屬於手段殘忍,情節惡劣嗎?被害人重傷者應要求這麽樣的賠償多少錢?傷人者應判幾年?
涉嫌故意傷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民事部份,按實際損失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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