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何迺民律師:
我們結婚的房子是婚前他繼承他父親的財産。竝且已更名。而他父親現在還活著。我們離婚協議書上以寫明孩子歸我房字就歸我。還有他欠我一部分金銀首飾錢。金銀首飾是我婚前的。他的月工資是用卡開,而且不固定,請問
1。法院會將協議書上寫的判給我嗎?
2。撫養費是法院判的固定錢數還是按每月他工資上的20%---30%不固定給我。
3。撫養費他不給我。我怎樣強制性要來。
位律師廻複他父親還活著就不是繼承的啊,不能,你們的協議法院不會判決的,如果你們協議離婚後他不執行還可以。第二問題是這樣。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從他的工資裡麪劃撥。;滿意點擊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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